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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儿子先后因车祸去世 苦命女子咬牙坚持不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我早就不想活了,但我的家还在,我还不能死!”前日上午,在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对记者,颜世英急切地想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全部说出来。

  激动之下,她突然脸色变红,双手颤抖,嘴巴张着却发不出声音。在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劝说下,颜世英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些,接过工作人员递上的热水喝了一口,颜世英叹了一口气,含在她眼眶中的泪水滚滚而下:“我丈夫死了,大儿子也死了……”

  丈夫的绝笔

  1994年,时任连云港某地小学教师的颜世英和驾驶员丈夫赵永林双双从原单位辞职,在当地开办了一家植物油厂。

  “那是1994年9月13日晚,我和老赵累了一天,已经上床休息了,老赵跟我说,老婆啊,你嫁给我以后没过上太好的日子,以后就不同了,等咱们的厂上了轨道,我也让你过上不用上班、很悠闲的日子。我们的两个儿子也不用再隔天才能吃上肉啦。”

  虽然时间已过去12年,但颜世英仍记忆犹新。第二天上午,颜世英在家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用裁纸刀切着开张用的请帖和大红喜字。此时,一阵促急的电话声突然响起,竟吓了颜世英一跳,右手中的裁纸刀一抖,左手大拇指顿时出现了一道血痕。电话是谁打来的,电话里具体说了什么,颜世英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听到一句话:“你们家老赵被车撞了,现在快不行了,你快来吧。”大红喜字从手中飘落。

  同样是红色,当丈夫的血出现在颜世英眼前时,颜世英当即不省人事。“世英”、“儿子”,这四个血字是赵永林迷离之际用手指蘸着头部不断渗出的鲜血,在交通事故现场的马路上写下的留给颜世英和两个儿子的绝笔。当时颜世英38岁,大儿子赵攀13岁,小儿子赵锐年仅4岁。从此,颜世英没有再参加过一次喜事,也不能长时间看着红色物体,颜世英说自己“晕血”。

  10年索赔路

  赵永林去世,植物油厂尚未开张就倒了。当时,根据交警部门做出的对方肇事者李某负主要责任,赵永林负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法院判决肇事者向赵永林家属支付1万元死亡赔偿金。尽管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完全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在年轻的肇事者苦苦哀求并许诺尽快赚钱赔偿的情况下,出于同情心,颜世英没有坚持追究该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让颜世英万万没想到的是,肇事者从此失去了踪影。为了能给死去的丈夫一个交代,颜世英开始了长达10年的维权之路。颜世英四处打听李某的下落,10年间几乎将连云港翻了一个遍。1997年春节,颜世英好不容易打听到李某的一个暂住地,遂在该楼房楼下守候了三天三夜。在除夕夜的漫天大雪里,鞭炮齐鸣,颜世英却坐在楼房下瑟瑟发抖。

  第二天早晨,正在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人在楼房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雪人”,清洁工人以为颜世英被冻死了,立即报警。在当地派出所内,颜世英苏醒过来。民警经调查,李某的确曾住在该楼房内,但已于两个月前搬走了。听到这个消息,颜世英挣扎着走出了派出所,留下的是惊愕不已的民警和一碗尚未动筷子的热汤面。

  命运捉弄人

  在颜世英寻找肇事者的10年内,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南京看望寄养在朋友家的两个儿子。由于精神上的巨大打击和身体上的长期劳累,颜世英的腰部遭受了严重的创伤,因此颜世英无法再寻找工作,她和两个儿子的生活费全靠南京的朋友接济。

  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大儿子赵攀被迫辍学。连初中都没有念完的他开始在餐馆里端盘子以换一日三餐。在赵攀成年后,大伙凑钱给赵攀考了一个驾照,让他能开车挣钱养家。虽然每月只有1000多元,可毕竟全家的生活有了着落。与此同时,当初的肇事者终于被找到,1万元终于在2005年赔偿到位。在赵永林11周年忌日时,母子三人在赵永林灵前大哭了一场。

  由于经济条件所限,颜世英带着小儿子赵锐回连云港上初中,而大儿子赵攀继续留在南京打工。2006年8月17日,因小儿子赵锐面临开学,颜世英遂打电话给大儿子赵攀。“他当时在电话里保证这两天就把弟弟的学费寄给我,还说给弟弟买了一个机器人玩具,也一并寄来……”听到儿子在电话里爽朗的笑声,颜世英既感动,又内疚,毕竟在丈夫去世后,她几乎没有管过这个被迫11岁就打工的大儿子。“注意安全……”没等颜世英说完话,赵攀就挂断了电话。

  颜世英等来的是南京朋友的一个电话:“你快来南京吧,赵攀被车撞了……”在赵攀的葬礼上,颜世英几乎发狂:“老天啊,我造了什么孽!丈夫被撞死,儿子又被撞死,我一辈子老实本分,没有害过谁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颜世英的朋友告诉记者,在当天的葬礼上,颜世英只是干号,已经哭不出眼泪。此时,小儿子显示出了与其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妈妈,你不要再伤心了,还有我,我不读书了,我打工养活你。”由于得到亲戚朋友的支持,赵锐得以在初中毕业后进入当地某技术学校学习,成绩排在全校前六名。

  索赔同样难

  将赵攀撞死的车主是浙江人周某。根据颜世英的了解,周某驾驶的肇事面包车是从他人手中买来的二手车。在葬礼上支付了2000元后,周某即以“筹钱”为由离开了。与当初丈夫出车祸不同的是,如今的车辆在行驶前已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意外再次发生了。

  周某在办理二手车买卖时,将所有手续都转到了自己名下,唯独第三者责任险一项没有过户。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即以保险合同已失效为由拒绝向周某支付保险金。如此,周某也没钱向颜世英支付赔偿金。颜世英搞不懂,为什么保险期限还有4个月,保险合同却已经失效了呢?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小欣。谭律师告诉记者,本起案件的焦点就在于保险应跟着被保险人走还是跟着车辆走,保险公司的依据为《保险法》第12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就本案而言,保险公司的观点是既然保险没有过户,那么投保人仍旧是原车主,如今原车主已经将车辆卖掉,那么车辆保险对他就没有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寿命和身体上的实际意义,因此尽管保期仍有4个月,但保险合同已经失效。对此,江苏省高级法院对该条款做了扩大补充的司法解释,即保险跟车走,并已存在大量实际判例,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法律援助

  前日上午,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颜世英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委派律师免费为颜世英死去的儿子维权。今年12月,颜世英将度过她50岁的生日。法援律师表示,他将竭尽所能在颜世英生日到来前将赔偿索赔到位,给颜世英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免去奔波之苦的颜世英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将小儿子赵锐养大成人。在采访的最后,她告诉记者:“我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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