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电就冒烟电视机像“炸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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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0:01 大连晚报 | |||||||||
通电就冒烟电视机像“炸弹” 消费者想退货,可售后服务人员认为购买时间已超过7天,因此只能予以维修 “我正在看新闻节目,电视机内突然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接着屏幕上的画面就模糊了。”昨日,家住金州区金纺附近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有一台某品牌电视机,使
电视机的图像出了问题 据李先生说,今年2月初,他从金州一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29寸电视机。“电视机买回来不到半年就出了问题。”李先生说,比如看中央5套节目,屏幕上应显示“CCTV-5”的台标,却只能看到“TV-5”。找来技术人员查看,他们表示这只是小毛病,之后把外壳打开换了几个零件。 “爆炸”后电视机内冒白烟 李先生告诉记者,维修后没过多久,“十一”期间,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突然从电视机里传出“砰”的一声巨响,似乎是炮弹爆炸的声音,之后电视画面就不清楚了。他又找来维修人员,再次进行维修。“但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接通电源打开开关,电视机内部还隐隐冒出白烟。”李先生随后找到售后服务部门希望退货,但被拒绝。 消协表示双方应协商解决 昨日,记者向该品牌电视机的售后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个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明确规定,如果产品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票据于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一年内免费维修。因此,不能满足消费者退货的要求,但只要在保修期内,就可以免费维修。 “这样一台电视放在家里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不敢说究竟有没有危险。”李先生认为,厂家应该考虑他的情况,予以退货。记者为此采访了大连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来说,电器商品确实有退换货期限,不过基于李先生提出的顾虑,厂家可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