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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仨月夫妻有家难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0:10 大连晚报

  妻子怀孕仨月夫妻有家难回

  原来丈夫将房子委托给一家中介托管,半年多后因中介迟迟不支付房租,于是将房屋收回;数月后带着妻子回家时,家中已住进了新房客

  手里拿着自己家门钥匙、房子的房证,却无法进家门……对于自己的遭遇,市民小
李很无奈。明明已通知中介解除了房子托管合同,数月后从外地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又一次被出租出去!小李说,目前妻子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他俩却有家回不得,借住在姐姐一家四口6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

  第二次索房租时中介搬家

  昨日,小李告诉记者,2005年1月,他购买了位于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33号楼的一处公寓,拿到房子后一直未入住。小李说,他买这处房子是为了结婚用,因暂时还未打算举行婚礼,所以决定将房子租出去。他和女朋友经常出差,家又都在外地,长期不在大连,于是将房子托管给“新新家园房屋信息资源部”。

  小李说,房屋的代理期限是从2005年12月23日到2007年2月3日,共1年1个月零10天。1个月零10天是双方约定的空当期。房租是一季度一支付,每季度3000元,需要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房租。“当时我就拿到了第一季度的3000元房租。”

  “今年3月,我打电话给该信息资源部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索要第二季度的房租时,电话竟然是空号。”小李说,他来到该资源部时,发现公司已经搬了。无奈下,他在自己的房门外贴了一张纸条,“租房人,我是房主,有急事请回电话。”租房人随后和他取得了联系,他通过租房人拿到了李某的新手机号。李某当时表示,租金不能马上支付,需要拖一段时间,因为联系不上他,才未将搬家的事情转告他。他当时询问李某公司搬到哪去了。对方支支吾吾未告诉他。一星期后,李某将第二季度房租打到他银行账号上。

  收回房子后房子竟被再次出租

  今年6月末,他再次联系李某,拿第三个季度的房租时发现李某的手机号再次变成空号。他又一次通过租房人,取得了李某的新手机号。小李说,李某当时又表示让他等等。“我对李某多次拖欠房租感到很气愤。”小李当时就告诉李某,既然这样他只能把房子收回去了,因为合同中也规定,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过期未付,则视为违约,他有权收回房屋。当时李某表示同意。小李随后找到了租房人,将事情讲明,对方表示,自己交了半年的房租,租期马上就要到了,之后就会搬走。之后,小李便带着女朋友回到沈阳筹备婚礼。

  10月9日,小李带着怀孕已有3个多月的妻子回到大连,拿着钥匙开房门时却发现,里面已住进了新租客,但租客不在,他只得从屋内退出来锁上了门。

  托管人将房再次转租后消失

  小李再次在房门上贴上纸条,要求租房人与他联系。租房人孙先生与他取得联系后表示,自己是在一家名为“我爱我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福佳专门店的中介租到此房的,并签了一年合同,支付了半年房租及押金。小李将情况讲明后,租房人表示,自己持有正规合同,不应该搬出去。

  小李无奈之下带着妻子住进了姐姐一家四口仅60多平方米的房子。姐夫还特意将房间倒了出来让他和妻子住,这让他感到很愧疚。

  11月7日,小李及孙先生一起来到“我爱我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小李说,当时他在公司内拨通了李某的电话,要求和李某见面,中止房屋托管合同。但李某却表示,自己在营口,不能回去,称大连的生意不打算做了。随后将电话挂断。小李说,此后他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已停机。

  小李表示,他找过工商部门,并查到李某的公司执照是在2005年9月登记,今年9月应年检,但其一直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

  租房者交纳了房租拒绝搬家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小李家目前的租客孙先生。孙先生说,今年8月,他通过“我爱我家”租到了这套房子,他与李某、中介签了一份三方合同。租期从2006年8月到明年8月,每月1400元,他已支付半年房租及押金9800元。孙先生表示,支付房租时,是李某收的款。“因为有正规合同,我肯定不会搬走,除非给予我赔偿。”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我爱我家”的李先生。对方表示,公司是做房屋代理的,他们通过别的渠道了解到李某手中有这套房子,并在7月下旬与其取得联系。当时他们也看了李某公司的执照及签订的房屋托管合同。李某表示,此房在2007年2月到期后,还会与房主续约一年。这样,孙先生才与李某签订了合同,中介从中收取了部分中介费。

  11月7日,小李、孙先生来到店里讲明情况后,他们也曾多方联系李某,均未果。昨日,记者也拨打了李某的电话,对方已停机。

  律师称托管人构成诈骗

  就此,记者采访了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的刘忠禄律师。他表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小李可以通过有效途径通告,合法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合同,让李某弥补双方损失。因为租房人也是善意取得此房,目前房主只能和租房人之间协商解决此事。但租房人只能租到小李与李某签订的租房日期即2007年2月3日,孙先生所交纳的剩下房租只能由李某赔偿。小李如想现在收回房子,则需弥补孙先生从现在到2007年2月3日期间所交纳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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