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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小官司逐年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9:19 无锡日报

  社会学家认为:维权意识增强是好事,但过于“较真”就反映出现代人的浮躁心理

  本报讯(记者木香)楼上楼下两住户因为雨篷噪音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因受不了空调热气“熏烤”将邻家告上法庭……昨从崇安法院获悉:相邻关系纠纷逐年增多,一些曾被认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今也要闹上公堂。今年前十月,崇安法院已受理16件此类案件,而2004年全年只有11件。

  让法官们感到为难的是,相邻纠纷增多,相当一部分却陷入了法律难以界定的尴尬境地,最后主要靠调解了结。

  今年受理的16件相邻权案件中,其中8件经调解后撤诉,2件调解结案。塔影新村一户居民为避免下雨天漏水,就在阳台外搭了个雨篷。这样一来,楼上居民认为没办法晒被子晾衣服,且雨篷用金属板搭成,下雨时的雨点声吵得人无法入睡。为此,两家闹上了法庭。审案法官说:目前对于邻居间造成的噪音,没有具体法规细则对应衡量,且噪音是否超过“合理容忍度”很难界定。后经调解,楼下将“碍事”遮雨篷拆除。

  据了解,很多相邻纠纷事由很小,连是否造成一定损失都难以界定。处理相邻权纠纷,法官主要是根据法理原则和经验法则,来对妨碍程度是否超过相邻方应该负有的“容忍义务”作出判断。

  但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时缺乏相对具体的参照标准,对侵权界限、赔偿依据及标准很难找到法律依据。

  江南大学一社会学专家认为,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现代人容易产生浮躁心理,往往将邻里矛盾扩大化,双方动辄就闹上法庭,使得邻里小官司层出不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说明百姓的法制意识有所增强,这是可喜现象;但是,有些小纠纷完全没有必要“大动干戈”。遇到小矛盾,双方不妨尝试心平气和自我调解,调解不成,可向社区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法院只能作为维权的最后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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