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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患者获职工医疗互助高额补助 两次补助金共19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9:47 云南日报

  昨日,在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当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将101980元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金送到被诊断患有“恶性淋巴肿瘤”的杨镛老人家属手里时,我省自2004年7月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来,累计获得的最高补助金由此产生:两次补助,杨镛已经获得了共计192668元的补助。

  杨镛是昆明市五华区民族宗教局退休职工,其妻是昆明市幼儿师范学校退休教师,
家庭月收入仅1000多元。去年12月,杨镛被确诊患有“恶性淋巴肿瘤”。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疗总费用高达231705元。即使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为他支付了115219元后,他个人仍然需要承担高达116486元的费用。根据云南省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他获得了90688元的补助金。但是,由于出现病变,杨镛今年6月28日第二次住进了医院,医疗总费用高达133583元。此时,他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补助都已经用完,133583元都得由他个人全部承担。不幸中的万幸,杨镛参加了云南省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根据我省的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规定,他可以获得101980元的补助金。加上已经支付的90688元补助金,杨镛两次共获得了补助金192668元。

  据介绍,我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从2004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正式启动的,目前已经覆盖全省数百万职工。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有250多万职工参加。从第一期至今,已有14人所拿的补助超过了10万元。

  记者 杨秀霞(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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