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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公司改制收“感谢费”企业两负责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0:0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李小军实习生杨雪刘丹通讯员张汉舟)身为国有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却将企业要改制的消息透露给开发商,并多次收受开发商的“感谢费”。近日,市农业机械工业公司两负责人因此获刑。

  据检方指控,2002年以来,蔡某、汪某分别担任市农业机械工业公司经理、副经理,并兼任该公司改制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蔡、汪两人利用自己负责本公司土地转让的职务之
便,不仅将企业改制的消息透露给武汉两地产公司,还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多次收受地产商的“感谢费”。蔡受贿达6.3万元,汪共7次受贿5.2万元。

  今年4月,汉阳区纪委接到举报后立案调查,蔡、汪两人即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且在庭审中互作“污点证人”,证实了对方的犯罪事实,被法院认定为自首,分别领刑3年(缓刑5年)、2年6个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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