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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足道馆老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2:2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哈市一足道馆容留小姐从事卖淫活动。9日,足道馆老板因容留卖淫罪被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8月16日,哈市道里区一足道馆接待了一位来此洗脚按摩的顾客杨某。进入包房后,
按摩小姐肖某为杨某按摩后谈好价钱开始接客。二人正在足道馆包房内发生性行为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当日,公安机关将足道馆老板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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