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加强城中村娱乐场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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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3:53 深圳特区报 | |||||||||
福田加强城中村娱乐场所管理 17单位签订监管责任书 【本报讯】(记者邱晶晶通讯员鄢彩国罗育强)日前,福田区召开会议,由周运昌副区长代表甲方福田区政府,与乙方17家相关单位签订“城中村”居民住宅设置公共娱乐场
据介绍,这次福田区以“城中村”消防隐患严重的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行动,历时大半年,查封公共娱乐场所近400家,115家娱乐场所转型经营。引导业主拓展新产业市场,做好物业转型工作,确保没有一家居民住宅娱乐场所死灰复燃,是目前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保障。此次签订监管工作责任书目的是,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付大代价将“城中村”改造成现代化和谐城市社区。 该责任书明确: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城中村”居民住宅楼内、公共构建物地下一层以下。经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审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及审核(查)资格和有关证照的其它场所,“谁审批、谁负责、谁承担一切后果”;甲方将对监管到位、措施落实、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相反,如整治发现辖区“城中村”仍存在居民住宅改变功能经营公共娱乐场所等现象,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街道和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据悉,乙方包括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城管、租赁、维稳综治、街道和股份公司等17家单位成员。自责任书签订起,若有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