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矿难 矿老板被罚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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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7: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特约记者谢颖记者路明)11月3日下午6时许,大竹县清水镇铁厂沟二煤厂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三名矿工死亡,煤矿业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企图与死者亲属“私了”。达州市委书记李向志、市长罗强责令该市安监局,矿山救护大队,大竹县委、县政府调查事故原因和处理善后事宜。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矿主顶格处罚200万元,向死者亲属每人顶格支付死亡赔偿金20万元,并责令该矿停业整顿。矿老板陈文科等4名责任人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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