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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剧组招聘演员 “女一号”卖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2:04 法制晚报

  假剧组招聘演员 “女一号”卖5000元

  一人诈骗1.6万获刑8个月

  本报讯(记者 付中)先弄来一部电视剧剧本,再以招聘演员为名骗取“签约费”。为能演上“女一号”,一位女士心甘情愿地为骗子奉上5000元现金。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
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

  假剧组登广告招人

  只有职高文化的刘某来到北京后,成立了北京东方煜麒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去年,刘某找到一部名为《亲情无价》的剧本。在未经剧作者允许,更未购买版权,未获得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情况下,刘某在多家报刊上登出广告,以《亲情无价》剧组的名义招聘演员。

  不同“角色”标价不同

  刘某还安排女友程某冒充应聘者,天天在公司里当“托儿”,致使不少年轻人也跟着一起交费签约。根据剧本中演员“戏份”的不同,刘某对主角、配角和群众演员分别“明码标价”。因盼望出名心切,一位女士竟然一次性交给刘某5000元,志在得到剧本中“女一号”的角色。

  14名应聘者上当

  实际上,为了骗钱,每个角色都被刘某许诺给了多个应聘者。其中,一个叫“黄鹤”的角色竟然被他同时许诺给了六七个人。去年9月至11月间,刘某以招聘演员为名,从14名应聘者处骗得“签约费”1.6万元。

  去年12月,警方将刘某抓获。

  相关提醒

  广电总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拍电视剧,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剧组要招聘演员,必须具备广电总局的有关批复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专业影视院校林立,基础人才充足,剧组一般用不着提前招聘戏份很少的群众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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