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孝敬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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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1:57 新京报 | |||||||||
金昌市委干部选拔时对道德不完善者亮起“红灯” 本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对不尽社会义务、不孝敬父母、不关爱妻子儿女的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就要被亮起“红灯”,一票否决。 甘肃省金昌市委实行的这一干部任用新规定,使干部任用考查制度更加完善。
金昌市委结合先进性教育整改活动,决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各级领导干部人选,在全面考查其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特别增加对干部履行社会义务、社会公德、家庭责任等方面的考查内容。市委组织部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拟任用人选家庭所在社区和乡村实地调查、走访楼道代表、街坊邻居、片警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社会生活、邻里关系、赡养老人、夫妻关系、子女教育等12个方面的真实表现,并由社区或乡村组织郑重出具评价意见,为市委常委会票决提供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