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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贩卖“麻古丸”7人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6: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潘雪莲黄晓英记者田富友)11月9日,内江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以当地人陈建英为首的生产、贩卖“麻古丸”案(本报曾报道),陈建英等7名贩毒团伙成员,分别被一审判处死缓、无期及1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其中,法院依法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陈建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处陈智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判处陈端贵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判处杨建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王子中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判处刘汉贵、陈宁有期徒刑各10年,并分别处罚金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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