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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站称收货方可能取走不认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1月12日讯(记者 吴懿斌 实习生 李向阳)符先生从海口发往三亚的两件价值3000多元的货物,收货方近三个月都还没有取到,查询得到的答复竟是通知一遍没来取,就当无货主物品扔掉了。

  据符先生称,8月31日,他到海口市长堤路的海南丰群货运中心办理托运,将两包装件的电器发往三亚,收货方一直没与他联系,最近一问才知对方没有收到货。收货方向取货
的地方询问,答复是只通知一次,不来取就退回了海口。再打电话到海口,海口发货的地方说货单上有约定,超过一个月不来取货就当无主物品处理,早就扔掉了。

  海南丰群货运中心姓黄的负责人说,超时不取的货物一般不会扔掉,只有按规定加收保管费,可能是三亚的收货人把货取走了,又不认那笔账。记者问能不能够提供已取货的签字凭据,黄某承认现在找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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