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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律师团为“一米阳光”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1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 滕翔昊 杨飞 见习记者陈卉 实习生吴琼华 余俊娴)前日上午9时,在江岸区民意街多闻社区,9名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百余名市民围得水泄不通。

  从晨报上见到律师进社区的活动后,南京来汉出差的周先生也按时赶来,坐在了曹治元律师面前。周先生称,他在南京有一套三楼的住房,楼下是商铺,商铺楼顶对着他家阳
台,四楼邻居在阳台上搭了一个近1米长的雨棚。雨棚像个盖子压住他家,致使他家通风和采光均受影响,他几次去找城管要求拆除,城管以房子不临街为由,拒绝执法,而邻居也不理睬他。

  曹治元律师称,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周先生可以要求邻居拆除或者改变雨棚位置和大小,恢复自己的采光通风权利,如果已经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如果邻居不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改成小雨棚并赔偿。

  已查看两证 买房时还是被骗

  上午10时,一脸焦急的周女士坐到了牟科琪律师面前。她递上资料,一边说一边抽泣起来。

  今年10月底,她到古田二路附近一中介公司看房,其中有一个103平方的房子让她十分的喜欢,价格32万。业主张先生急于脱手,称一付款,就过户。周女士看了两证,觉得没问题。因正在找房子给儿子结婚,便很快把钱交到张先生手中。

  11月5日,她和张一起到房地产部门过户,一查,对方说,因张被债主起诉,房已被法院查封,现在张已无权处理。

  周女士简直不敢相信,竟发生这样的变故,马上要张返还房款,张一脸无赖表情,称钱拿去还债,自己无偿还能力。要打官司随便。中介也躲了起来。

  【律师说法】

  牟律师称,业主张先生很可能是在已知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故意用已不能使用的两证骗取周女士32万元的。

  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如中介售房前,已知道其中隐情,其行为已涉及共同欺诈,也应和张先生一起列为被告。

  牟律师建议周女士立即报案,交由警方处理。

  【律师提醒】

  牟律师同时告诫广大市民: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设部今年10月23日制定发布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房屋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权利状况,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公开查询”。

  但目前,只有律师和产权人本人才可以查询。市民买二手房时,除查看两证外,还应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相关部门查询产权状况,只有产权确实属于房主,才可以交易。

  【案例选登】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张先生:今年9月11日,我骑摩托车路经雄楚大街,被后面行驶的一辆小轿车撞倒,腿部骨折,当时被肇事者送入医院住院至今。请问我如何向肇事者索赔?

  刘艾舟、朱克勤、雷承文律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你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请求交管部门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妻子提出离婚,丈夫避而不见

  桂女士:我与老公至今已分居6年。我一直向他提出离婚,他开始不答应。现在答应,但一到要去民政局办离婚的时候就不见人。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操昶、王新泉、李勇律师:建议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你起诉至法院后,你丈夫再不出现,法院将会缺席判决。如果你的证据充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提交结婚证、起诉状。在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带说明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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