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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受伤致残向邻居索赔四万 事故责任均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9:20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家住鹿城区仰义乡的81岁徐老太,与邻居夏某的三轮车发生刮擦受伤。徐老太将夏某和三轮车乘客吴某都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4万余元。

  今年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夏某骑着三轮车载着吴某时,与徐老太发生刮擦,徐老太受伤倒地。夏某见状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徐老太送往医院急救。在交了拍片费之后,夏某身上带的钱不够徐老太的治疗费用,他又向乘客吴某借了1000元钱支付医院押金。
经过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老太被评为九级伤残。由于双方对事故事实争议较大,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两邻居对簿公堂。

  徐老太认为自己的伤是夏某的三轮车撞的,理由之一是夏某事后的态度非常积极,既支付拍片费用,又借钱来垫付住院押金。如果他不是肇事者,很难令人相信他的行为仅是助人为乐。

  夏某则称徐老太是自己摔倒受伤的,自己作为邻居,是出于好心才将她送往医院。徐老太的儿子当时没有钱,所以他才垫付了医疗费用。

  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夏某送徐老太上医院的积极行为值得肯定,徐老太以此作为理由之一认定夏某负有责任,显然有悖于社会的道德公正。夏某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法院也不予以支持。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认清双方在此事故中的责任。鹿城法院最终酌情认定,徐老太和夏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三轮车乘客吴某不承担责任。(倪传芬 璐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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