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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月强奸20多名女性 称受害者软弱纵容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2006年10月22日,湖北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有抢劫罪、强奸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在襄樊市襄城区曾引起众多单身女子恐慌的色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个年仅20岁的青年,凭借并不高明的骗术,在打工者聚集的租房区,骗开单身独居女性的房门,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强奸。短短两个月就作案20多起,最小的受害者不满13岁。
单身独居女性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到不法侵害时怎样才能自我保护?这个系列抢劫强奸案多少可以给人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两个月20多名女性受辱

  2005年10月24日下午2时,襄樊市襄城区某住宅小区。

  睡午觉起床的刘爽伸了伸懒腰,来到阳台洗前一天换下的衣服,她丝毫意识不到一双罪恶的眼睛早已盯上了她。洗完衣服,刘爽又把几条裤子拿到楼下的干洗店去熨,回来时却忘了锁上门。

  此时,一个尾随而至的黑衣男子轻易地推开了大门。“你干什么?”刘爽一下子惊呆了,她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男子死盯着刘爽,突然从身上抽出一把刀来:“把你身上的钱和家里的钱,统统拿出来给我,不然的话,我就不客气!”

  刘爽被刀逼着搜遍了所有能放钱的地方,也只找出了200元钱。男子大为恼火,气愤地说:“找不到钱就拿人抵!”随后,该男子将其残忍地强奸。

  失财又受辱的刘爽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

  接下来的几天里,襄樊市警方又接二连三地接到女子受到抢劫、强奸的报案。

  10月29日晚7时30分,一男子进入樊城区梯子口一出租屋,抢劫并强奸了幼女小琳。

  11月19日下午2时,一年轻男子潜入襄城区河堤边某出租屋内,抢劫单身女子小敏。在对其实行强奸时遭到反抗,歹徒将小敏砍伤后逃逸。

  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如此恶性的抢劫强奸案件,引起了襄樊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樊城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很快发现这些案子都发生在外来女子租住房集中的地区,受害人都是单独居住的单身女性,而且作案的歹徒都是一名年轻男子。民警通过比对全市范围的并案,发现共有20多起案子的作案手法和手段相同,遂将其并案调查。

  根据作案现场遗留的证据,办案民警发现家住襄城区某厂的王某有重大嫌疑。

  据樊城公安分局介绍,王某,男,1985年生,2002年从四中体育部中专毕业后在外打工,2003年3月曾因抢劫罪被襄城区公安分局拘留,因当时尚未成年后被释放。

  11月28日,王某在一个广场倒卖手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和家中共搜出了19部手机。

  面对眼前的证据,办案民警们十分震惊。这个年仅20岁的青年人,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在短短的2个月时间里,近乎疯狂地抢劫、强奸作案20多起呢?

  低劣谎言骗开大门

  王某被抓获后向办案民警交代,他在2005年9月被打工单位辞退后,一直闲在家中,无聊之下就上网看黄色录像。王某禁不住邪恶的欲望,整天游荡,四处寻找目标,开始抢劫、强奸单身女子。王某基本上是利用受害女子对陌生人的轻信,靠谎言骗开单身女性的大门,实施作案。

  2005年10月的一晚,王某窜到襄樊市鱼梁洲开发区一3层楼的出租屋,发现2楼一户人家只有一个女孩子小琳单独在家。王某敲门欺骗小琳说:“你们家的衣服掉到楼下了。”

  单纯的小琳信以为真,打开房门。王某进门后立刻转身,将门反锁,继续骗小琳说:“你别害怕,外面有人在追我,我躲一下就走。”在得知小琳的父母在上夜班、短时间内不会回来的情况后,王某露出了狰狞面目,不仅把屋里的钱财洗劫一空,还丧心病狂地将不满13岁的幼女小琳强暴。

  一些成年女子也是被这种毫不成熟的谎言骗开房门而遭受侵害的。

  11月初,王某在樊城区赵家巷跟随一名单身女子到一间出租屋,在观察时,发现女子是单独居住后,王某跑到女子楼上随手从楼道里拿了个水桶,下楼敲门说:“我是住在你楼上的住户,四楼水上不去,想到你家借点水用。”该女子只看了一眼他提的水桶,就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大门。

  如此低劣的谎言,就能骗开单身女子的家门,连王某都感到很吃惊。有时候编造的谎言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笑。

  有一次,在汉江铁路桥边,王某尾随一名外出买东西的年轻女子回家。到家门口女子开门时,王某直接走过去对她说:“别关门,我玩得好的女孩儿也在这儿住,她忘了带钥匙,一会就会来。”女子连他玩得好的女孩是谁都没问,就开着门等那个所谓的女孩。2分钟后,王某溜进屋内,直到他拿出了刀威胁女子时,女子才意识到自己开门放进了一条恶狼。

  无人反抗,歹徒轻易得手

  王某在短时间内疯狂劫财劫色,跟受害者的软弱、不反抗有很大的关系。王某被捕后曾说:“我开始抢劫强奸时也很害怕,是那些女子的软弱纵容了我。”

  王某刚开始作案时,心里很害怕。每次都会跟踪受害人很久,观察好地形,确定整层楼只有一个人后才下手。在作案过程中,他也会多次打开房门或在窗口四处观察,最怕受害人反抗,或者喊叫引来他人。

  后来,王某就发现这些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那些女子只要一看到他拿刀,就一动也不敢动,甚至在遭受强暴时也不敢反抗。这让他很是得意,以后作案也越来越大胆。

  有一次,王某在凤雏宾馆附近的居民楼骗开了一女子的家门。当他拿出刀威胁该女子把钱交出来时,这名女子被吓得瑟瑟发抖,一动也不敢动。在顺利抢劫后,王某见其这么软弱又引发了邪念,提出要和她发生两性关系。女子坐在床上根本不敢出声反对,王某一看她如此胆小,更是嚣张了起来,结果,女子在王的威逼下毫不反抗地顺从了。

  办案民警问王某为什么要强奸这么多妇女时,他说:“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基本上我每次抢劫都会和妇女发生两性关系!”

  民警: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短短2个月的时间里20多名女子惨遭侵害,其后果让人痛心,所暴露出的问题令人警醒。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起系列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单身独处的女子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多数女子轻易相信犯罪分子编造的谎言,还有几名受害女子是因为自己根本未关房门,使犯罪分子轻易得手。

  警方提醒,单身独居女性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要为陌生人开门,要对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也不能一味软弱顺从,有时候适度的坚持和巧妙的周旋,或者喊叫,都可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王某在2005年11月初试图强奸一名女子时,就因为该女子坚决拒绝,蹲在地上大哭而仓皇逃走。在美容院上班的刘玉同样遭到抢劫,在王某企图强奸她时,刘玉强作镇定,微笑着对王某说:“我们以前虽然不认识,今天见面也算有缘。你现在有什么困难拿几个钱用不算什么。大家以后也算是朋友了。”几句话,让王某放弃了强暴刘玉的恶念。这是本系列案中仅有的两名反抗者。

  (文中受害女子均为化名) (特约记者李德荣 本报记者郑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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