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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挑逗女孩惹事 持刀砍伤对方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21 法制晚报

  唱歌挑逗女孩惹事 持刀砍伤对方朋友

  本报讯(记者 付中)站在路边唱情歌调戏年轻女孩,还持刀将与之理论的女孩的朋友砍伤。日前,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谭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4000余元。

  据指控,2006年4月25日,20岁的谭某路过通州区某村时,向途经此处的女孩赵某唱情歌挑逗。赵某把事情告诉朋友陈某,陈某遂与谭某发生争吵。

  争执间,谭某持刀将陈某面部砍伤,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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