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纠纷案件走高 “人走车空”占大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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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24 法制晚报 | |||||||||
车贷纠纷案件走高 “人走车空”占大头 多为欠款人下落不明、借款人骗贷等 法院建议银行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今天上午,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 今年以来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成倍增长,“人走车空”的案件占此类案件的最大比例,以胜诉收场的银行却往
据统计,今年1月到10月,该院受理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842件,较去年同期的116件同比增长626%,绝对数量上涨了将 近7倍。 民二庭法官李丕赋认为,贷款银行应加强信贷管理,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将每一笔贷款落实到责任人。 此外,各商业银行之间应打破信息壁垒,加强各自所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应规范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记载的内容,在目前实现全系统联网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应允许各商业银行将失信者载入“黑名单”,其不良信用记录保存五年以上,定期向社会公布,方便其他银行查询,使信用不良者很难再进行信用消费。 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主要类型 1.欠款人下落不明。这部分案子在车贷纠纷中最多,法院接到案件后找不到被告。 2.借款人骗贷。这部分人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如盗用或伪造他人身份证明、伪造他人签字等。 3. 借款车辆与实际购车不符。 一些运输公司和搬家公司,以公司职工个人名义借款购买厢式货车从事营运活动。 4.背车一族带来的隐患。合同是借款人签的,但车辆的实际使用人是别人。 5. 车主通过汽车销售商还款,但被销售商截留挪作他用。 6.由于车主买车时还比较贵,如今车价降得多了,心里有些不平衡,导致不还钱成为被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