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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证明做掩护 伪劣花炮装一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0:33 新京报

  3涉案人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治安拘留

  本报讯(记者王姝)北京市烟花办昨日消息,本月10日,北京破获首起利用合法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明,运输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案,查缴伪劣、超标烟花爆竹1100余箱,目前,3名涉案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房山公安分局治安拘留。

  非法烟花爆竹查出千余箱

  据介绍,10日下午2时许,房山公安分局巡警支队琉璃河治安检查站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河北牌照的大货车,正在沿京石高速路驶向北京,车上装有大量非法烟花爆竹。

  接警时,该辆大货车已开到保定。警方立即在窦店服务区设卡,将车截住。车内拉载烟花爆竹达1100余箱,均无质量检测报告、燃放说明、警示语等国家标准要求的必要标志。且有的鞭炮标签上甚至印有北京市专用的“燕龙”商标和“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经销”等字样,经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查验,都系仿冒。

  货车司机称,他们是过路司机,目的地是吉林,鞭炮都要运到吉林贩卖。不过因部分鞭炮印有北京专用的“燕龙”商标和“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经销”等字样,工作人员判断,真正目的地极有可能是北京。

  货主持有合法运输证明

  经查,1100箱烟花爆竹“主人”姓汤,持有合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明,但他却花了7万余元,从湖南省醴陵市买了这批非法烟花爆竹。

  市烟花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北京首起利用合法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明,运输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案。运输车辆非国家要求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司机和押运员都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和危险货物押运证。

  目前,3涉案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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