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非摆设“不看”瞬间酿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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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0:3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林讯 公路上明明有“禁非”标志却依旧有人骑着自行车狂奔,路口明明已标出单行道却仍有司机逆行,路口或起点处明明禁止机动车“掉头”却还是有车辆掉头……每天,这样的情景都要“上演”很多次,那些无声的交通标志人们常常是视而不见,真是遗憾。 11月10日12时许,在国道324线玉石路马鞍山路段,一辆大货车在主车道从玉林往石南方向行驶至马鞍山路口的人行横道时,突然违禁左转。致使紧跟其后的一辆长安面包车一
根据事故处理民警介绍,事故的起因是自卸车司机漠视了路口醒目竖立着的那块交通警示“禁止掉头”标志。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标志不是一种摆设,为了保证车辆在道路的有序行驶和安全行车环境,我国的道路上均有明确的交通标志,驾驶人在开车上路时,一定要留意身边的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恶意或故意违法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王汉红)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