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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看病攒不到钱生邪念 抢了十块钱要坐八年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1: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在人们的印象里,抢劫犯往往是身材高大、肌肉发达、面目狰狞的,但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鲁林律师在看守所里见到的张二虎(化名),却是一位身材不高、略带羞涩、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很难让他联想到这就是实施了4次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而且他抢劫的动机也竟然是为母亲看病。尽管如此他还是受到了法律的重罚。

  攒不到钱生邪念

  张二虎是云南巧家县人,今年20岁,由于家庭贫困,母亲有病,上了一年学后他就辍学在家干活。但虽然一家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苦干,但微薄的收入根本不能填满母亲的药罐子。

  张二虎想出去打工,挣点钱给母亲治病。他听说南京钱很容易赚,就怀揣家里仅有的一点钱来到了南京。但不久无情的现实迅速粉碎了他的幻想——找地方住要钱,吃饭要钱,连坐车也要钱。当他几番周折在南京下关区安乐村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后,他身上本来不多的钱更是所剩无几了。他每天都出去找活干,但由于文化水平太低,身体也太单薄,结果是体力活干不动,不费力气的活又不会干,几次碰壁后,他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而家里重病的母亲还等着他的钱治病。一筹莫展之时,一个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抢劫。

  拿着玻璃去抢劫

  今年4月29日夜里,张二虎几乎将他看过的电影、电视里有关的抢劫情节都回忆了一遍,找到了这些镜头里的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必须有刀或者枪,他没有刀更没有枪,他就捡了块碎玻璃拿在手里。0时10分,在下关区安乐村216号附近,张二虎将步行经过此地的女青年小娇(化名)拦下,他拿出玻璃片对着小娇的颈部,逼小娇把钱和手机交出,遭拒绝后就上前拽小娇,哪知道小娇用随身携带的包将他手里的玻璃片砸掉了,挣脱后的小娇大声呼喊,张二虎害怕了,急忙逃窜。没抢到东西,张二虎心有不甘。半小时后,他回去找了把短小的水果刀,又在南京鼓楼区金川门泵站水闸处,将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此地的女青年刘美(化名)拉倒。他手拿水果刀对着刘美的颈部,逼刘美把钱和手机交出,刘美不从,他就上前准备搜身。这时,一男子骑摩托车路过,刘美见状大喊:“有人抢钱了!”张二虎吓得撒脚就跑。两次抢劫不成后,张二虎懊悔不已,但他抢劫的念头并没有消除。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时许,张二虎又拿着那把水果刀,在鼓楼区南京橡胶厂大门外,将骑自行车经过此地的女青年梅婷(化名)拦下。他持刀威逼梅婷将背包交出,梅婷顺从地将背包给了他,背包一拿到手,他就赶紧跑了起来,梅婷边追边喊:“抓小偷!”张二虎听见喊声,扔下背包继续逃,慌忙之下,一只鞋子跑掉了也不敢捡。三次抢劫不成,还赔了一只鞋,张二虎心里更不甘了,想再干一次大的。

  可他没想到,“不是冤家不聚头”。6月4日晚11时许,就在张二虎准备再次在南京橡胶厂大门外作案时,被经过此地的小娇、刘美(两个人本来认识)看见,小娇随即打电话给其男友并报了警,她的男友赶到后将张二虎抓住,民警赶到后就将他带到了派出所。

  主动坦白被轻判

  公安机关随后对张二虎进行了讯问,张二虎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他的4次(主动多交代了一次)作案经过,其中只有一次成功,但也只抢到了十元钱。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二虎涉嫌犯抢劫罪,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判他12年有期徒刑,外加1万元罚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鉴于张二虎没有请辩护人,便通知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二虎指派辩护律师。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鲁林律师为张二虎的指定辩护人。鲁林律师会见了张二虎,认真调查了他的作案经过和动机,对诉讼材料进行了研读,在庭审中提出根据有关案情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法院经过庭审,认定并采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二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携带凶器并采用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他作案动机不是为了个人享受;手段上只是用玻璃刀片和小水果刀,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且在作案过程中,一遇到受害人抵抗立刻放弃;事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等因素,决定对他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张二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公诉人提出的罚金1万元诉求不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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