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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姓名可“冠名”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3:34 法制晚报

  记者上午从公安部发布会获悉 今年前十个月刑事案件数量下降 此外——

  民警姓名可“冠名”警务室

  此举是为了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北京尚没有以此方式命名的警务室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记者今天上午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警,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其姓名可以为警务室“冠名”。 有关人员指出,这样做是为了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据了解,目前北京尚没有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

  新增民警要下社区农村

  记者了解到,警务室要做到标志统一、配置统一。凡设立警务室的地方,应悬挂“××派出所××警务室”的标志标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用民警的姓名命名警务室。

  此外,派出所新增警力要充实到社区和农村警务区。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经在城市建立了6万多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了13万余名社区民警。

  大额侵财案不断增多

  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74.9万起,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起。

  据了解,除经济犯罪案件外,各种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均呈普遍下降的态势。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但是因为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恶性犯罪案件和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有所上升。

  据了解,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小额侵财犯罪案件大幅减少,大额侵财犯罪案件不断增多,有关人士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随着公安机关加大对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在升高。

  “两抢一盗”案数量下降。

  从今年前10个月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情况来看,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不断下降。

  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幅度下降。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目前临近年终岁尾,人财物流动大,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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