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孩童为打游戏300块钱的紫砂壶他10块就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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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3:38 中国徐州网 | |||||||||
家长问,能否用10块赎回?律师说,能! 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报料(记者耿耘)近日,市民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他9岁的儿子偷偷把一套 价值300多元的紫砂壶拿到花鸟市场以10块钱的价格卖掉了,不知还能不能以同样的价钱赎回。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儿子十分顽皮,前天上午为了上网打游戏,将家中价值300多元的紫砂壶拿到花鸟市场10块 钱给卖了。他知道后非常生气,就到花鸟市场找到买主要求赎回来,哪知那个收购的个体老板却说自己既没偷、又没抢,不同 意退,如果退得他开价。 记者向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王卫东律师进行了咨询。王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9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10元钱卖掉价值300多元的紫砂壶,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民事活动,所以这种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市 民张先生有权要求对方退还紫砂壶,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张先生可向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