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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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22 重庆晚报 | |||||||||
綦江县法院对赡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本报讯老有所终,老有所养,是很多人的愿望。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綦江县法院优先处理赡养案件,得到较好的效果。今年1—10月,该院审结赡养案件19件,执结4件,诉讼标的额9.85万元,使涉案的21位老人都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75岁的胡婆婆,綦江县三江镇人,育有两女一儿。丈夫去世后,她轮流在子女家中养老。可是,从今年起,子女们为赡养费用生隙,三人赌气,撂下她不管了。胡婆婆找村社干部做工作,问题仍未解决,这让老人伤心不已。邻居见状气不过,鼓励她去打官司。 打官司要钱,现在连饭都没有吃,哪有钱去打官司。后来,胡婆婆在法律服务者的帮助下,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 法院知道她的情况后,没有让她预交诉讼费。日前,法院判决她的子女各自承担赡养义务,包括生活费和医药费,300多元诉讼费也由她的子女承担。 由于不需预交诉讼费,胡婆婆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该院还对那些确实没有钱的老人实行免交诉讼费,设立赡养案件的司法救助金。 据介绍,该院一方面对赡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另一方面展开调解工作,帮助父母子女间重建亲情,消除彼此间的误会,从而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矛盾激化,即使法院判决了,也不一定能得到执行,老人还是无法受益。据透露,该院审理的赡养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结案的过半。 此外,为落实执行情况,该院还制定了《关于做好赡养案件回访工作的规定》,对赡养案的老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老人的情况,确保老人的温饱、治病无问题。 记者张勇通讯员杜云发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