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来摩托车换回“瓦尔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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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30 大连晚报 | |||||||||
开来摩托车换回“瓦尔特” 一男子非常喜欢气手枪,甚至不惜用摩托车交换,他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缓刑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吴某非常喜欢气手枪,甚至不惜用摩托车换取枪支。但私藏枪支是违法的,今年10月下旬,西岗区人民法院对吴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缓刑。 2004年底的一天,吴某在西岗区白云流动市场逛街,发现一位“海员”私自贩卖国外的“瓦尔特”、“PPK”两种牌号的制式气手枪。吴某喜欢这两种枪支的造型,掏钱买下了枪支。他抚摸着枪支爱不释手,决定再买几支。手头拮据的他骑着摩托车再次来到该流动地摊,用摩托车向“海员”换了7支制式气手枪。事后,他将这些枪送给朋友3支,其余的枪支藏在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里。警方获得了吴某非法持有枪支的信息,将吴某抓捕归案,收缴了他所持有的6支枪。吴某于今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涉案枪支经专业部门检验,其中有4支枪以气瓶高压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性能较好,在近距离内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另外2支枪不具有杀伤能力。 西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是枪支而故意非法持有,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吴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今年10月下旬,吴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