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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保姆哪料“引贼入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40 大连晚报

  请个保姆哪料“引贼入室”

  保姆原来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丢失30余万元首饰的失主将向家政公司索赔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家住某高档住宅小区的业主张女士与一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公司派了一位中年妇女为张女士当了“驻家”保姆。但仅仅数日后,该保姆“失踪”,连同一起“失踪”的还有价值极高的张女士的首饰。张女士向警方报了案。据警方介绍,该保姆使用的是假居民身份证,她的体貌特征及作案手段与北京等市发生的盗窃案相似。张女士已决定本周之内将签约并派出保姆的家政服务公司“老板”告到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索赔。

  今年6月4日,居住在某住宅小区的张女士觉得家中需要请个“全职”保姆,来为自己和家人打理家务。张女士来到某家政服务公司,讲了自己的需求,该家政服务公司“派”出一个叫李金霞的女保姆。该保姆年纪约40岁,表面看还可以。张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双方议定给保姆月薪800元,保姆住在家中,管吃。签约后,张女士支付给公司保姆介绍费80元,管理费30元。

  6月15日下午,张女士回到家中,发现家中有翻动的迹象,一清点,家中丢失了价值30余万元的首饰,其中仅一枚大克拉的钻戒,就价值10余万元。“李金霞保姆”亦不辞而别。张女士向警方报案。警方在现场进行勘查后,以盗窃案立案侦查。经过调查,该保姆使用的“李金霞”的居民身份证是假的。

  张女士聘请了辽宁北城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代为交涉及准备打官司事宜。律师来到警方了解情况。据警方讲,使用“李金霞”假身份证的中年女人,很可能是一个“职业”大盗。她的形体貌相、作案手段与北京等地区发生类似盗窃案非常相似。该中年女子也是使用假身份证先来到家政服务公司求职做保姆,要求公司为她介绍客户。当成为居住在高档住宅区的客户家中的“驻家”保姆时,做数天保姆活,在主人毫不留心的时候,伺机卷走主人家中的巨额钱财。警方提示,家政服务公司在雇用保姆等人员时,一定要注意核实身份情况,以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杨律师认为,张女士与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的嫌犯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预谋地使用假身份证来伺机作案。由于与张女士签约的家政服务公司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没有弄清使用假身份证的“李金霞”的真实身份,在张女士家中失盗一案中有重大过错,致使张女士家中遭到重大经济损失,该家政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张女士委托的杨律师将于本周内到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张女士损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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