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牙防组”认证资格已叫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5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牙防组”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活动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结果。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就法院针对“牙防组”一案发出的司法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回函中表示已对其做出停止认证的处理。 朝阳法院在审理消费者李刚因“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口腔保健品行为诉卫生部一案中发现,“全国牙防组”存在对外开展活动超出卫生部授权业务范围,违反我国《认证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回函中表示,“全国牙防组”所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是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责推动的认证活动,是《条例》实施前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产生的问题,在《条例》实施后他们已与卫生部共同做出处理决定,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同时,该委员会表示,他们将与卫生部加紧建立和推动我国统一的口腔用品认证制度等。 【新闻链接】 ■2005年9月,消费者李刚在物美大卖场家和店购买了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标志已过有效期,于是将乐天公司、物美大卖场和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后因全国牙防组不是独立的法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变更为牙防组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 ■2006年7月,朝阳法院一审裁定此案属于行政诉讼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但给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发了处理牙防组的司法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