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产,“老赖”遭遇“割肉”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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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3: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殷骏)一套评估价约300万元的房产,经两次流拍,狂贬百万。记者得知,目前,不少被法院拍卖的“老赖”房产,因面积大、总价高等因素,常会遭遇流拍,最终只得以低价成交。 不久前,一男子因拖欠银行上百万贷款,其名下一套营业用房,被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虽然市场的评估价达300万元,但拍卖过程中,却屡遭流拍命运。在先后举行的3场
迫于还债压力,这名“老赖”看着房产不断贬值,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接受“割肉”现实。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首先采取拍卖方式。而目前,在我市各法院拍卖的众多“老赖”财产中,房产比重已达到50%。我市一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这些进入拍卖程序的“老赖”房产,大都面积大、总价高。“竞拍者都认为,法院拍卖的房产肯定比市价便宜,不愿轻易举牌,造成首拍率非常低。导致拍卖价一降再降,出现成交价远低于市场价的局面。” 记者了解到,被查封的“老赖”房产,有3次拍卖机会。依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院应参照评估价或市场价确定拍卖保留价。“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1/2。”“据此计算,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首次起拍价为80万;流拍后第二次起拍价降到64万;最后一次起拍价则变为51.2万。”白下区法院执行局一位法官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也就是说,一套市场价值达100万的“老赖”房产,在拍卖中最多会贬值48.8万。 据悉,曾有些“老赖”认为,随着房价升值,房产被拍卖后,不但可以还清债务,还会有不小的“升值收益”。因此,他们甚至愿意拍卖房产。 可一旦进入拍卖程序,面对如此巨大的贬值风险,这些“老赖”都会产生强烈的“割肉”之痛。因此,在法院拍卖执行的威慑下,一些“老赖”开始选择筹钱清偿债务。(编辑雨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