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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还不知情小区规划咋就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开发商更改了规划设计方案,绿地、车位等严重‘缩水’,侵害了业主的利益!”昨日上午,一场开发商与小区业主的特殊“对话”在自贡市规划建设局举行。鉴于听证双方分歧很大,自贡市规划建设局称调查后再作处理。

  质疑一:开发商擅改小区规划

  据该市汇东新区绿盛家园35栋业主李先生称,四川自贡盈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更改该公司开发的绿盛家园第三期工程(悦璟2008)规划。“按新的建设方案,小区绿化、通风、采光等都存在问题,不仅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还严重损害业主们的经济利益。”

  该小区35栋一位姓曾的业主称,在原方案中,第三期工程地下规划了20000平方米作为车库,停车位501个。但变更后的方案的车库面积却“缩水”至3000平方米,仅为原规划的15%,车位也减至101个,仅占原规划的20%。

  曾先生说,原方案中,第三期工程规划了5栋建筑,间距分布合理,周边留有大片绿地,生态环境良好;但更改后的总体方案则是沿汇川路的一溜排式建筑,各楼间距小,原设计中的7个宽敞通风采光排气通道仅留下4个狭窄通道。

  质疑二:承诺的设施未安装

  听证会上,业主代表曾先生称,更改后的三期工程方案中,35栋楼房与其他新建建筑就像围起来的“四合院”,通风、采光、散热等都存在严重问题。他还说,原先业主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答应修建的封闭式清洁站、游泳池、健身房、急救中心、红外线监控设备等,到现在还未落实。

  业主们还认为,小区规划更改时,业主们未接到开发商或规划部门的通知,也未召开听证会。直到三期工程开始施工,居民们才醒悟过来,并多次与开发商、规划和建设局协商,都没有结果。

  “开发商更改原规划,等于撕毁了与业主们的购房约定;而市规划和建设局审批该项目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也应负一定责任!”

  回复:综合意见再作处理

  针对业主们的质疑,开发商代表解释称,该公司开发该小区时,那里还是一片荒地。虽考虑到投资会有风险,但鉴于当地相关招商政策较优惠,因此才在此投资搞开发。“更改三期工程规划方案,主要是因汇川路景观大道(政府规划)扩展,占用了部分开发商用地。”

  自贡市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听证会后,规划部门将综合考虑业主的意见,与开发商积极协调,对小区的规划作出调整。

  小区规划究竟该不该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文/图段小锋记者罗暄

  政策解读

  建设部、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对于擅自变更规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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