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身亡雇主赔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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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李刚聂华琪记者高冰洁)装卸工张某在为泸州市泸县喻兴煤矿装煤中意外身亡,双方未直接签订劳动协议,二者法律关系到底是属承揽还是雇佣?记者昨日获悉,11月10日,泸县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张某与喻兴煤矿的关系是雇佣关系,雇主赔偿张某亲属各种费用共7万余元。 3月22日13时30分,张某在为喻兴煤矿装载煤炭时,驾驶员突然启动汽车,张从车上
被告辩称,该矿将装煤工作承包给原喻兴村五社,与该社形成的是承揽关系,而不是原告所称的雇佣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被告虽未签订雇佣合同,但该矿与原喻兴村五社签订的实质上属集体雇佣合同。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