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活动收费要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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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57 深圳特区报 | |||||||||
学校集体活动收费要规范 收费必须坚持不赢利原则,各校可引入透明机制便于家长监督 【本报讯】(记者李玫)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收费?昨天上午,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在“民心桥”节目中谈到,针对目前家长投诉较多的学校在学生集体活动中收取费用
在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张宝泉回答了教育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设重点班、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等问题。昨天下午,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市民反映,迅速调查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针对近期家长投诉较多的学生社会实践和军训等集体活动收费情况,张宝泉表示,深圳市绝大多数学校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的情况良好,但是目前对于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和军训等集体活动时的收费问题,尚未有明确规定。学校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参加社会活动,有利于学生了解中国国情,学习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但是学校集体活动收费必须首先坚持不能赢利的原则,所有收费必须用于学生集体活动当中。 张宝泉表示,深圳的学校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该坚持两个标准:集体活动必须是学生身心能够承受的活动;学校在开展集体活动时,还应考虑到学生家长对费用的承受力。另外,虽然目前全市没有对集体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各校可以在开展活动的实际中引入透明操作机制,让更多的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到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选择、收费、花费等操作环节中。让学生家长能够参与其中,监督、了解和管理学生的集体活动收费和花费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