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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错别字想赖债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4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5日讯 (记者 张清) 李某向刘某借了120万元,出具了两张借条。后两人发生矛盾,由于两张借条上同一个字写得不一样,李某便否认向刘某借了钱。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败诉。

  2004年11月,李某因为做生意资金困难,向刘某借了120万元。借钱时,刘某开了两张借条,一张写借给李某100万元,另一张写借给李某20万元。本来在年底李某就应该把利
息还给刘某,但多次讨要后,李某一直推脱不还。无奈之下,刘某把李某告上法庭。

  但到了法庭上,李某否认他曾经向刘某借过钱。李某称,刘某开的借条是假的。他举出了两个理由:一是借条上的签字和他在法院委托书上的签字明显不一致,二是两张借条中同有一个“贰”字,其中有一个“贰”字写错了,多了一笔。李某称,他是一名中专生,怎么可能把“贰”写成那个样子呢?李某对法院说,如果不信,可以对借条上的字做鉴定,看看到底是不是他写的。但是就在要鉴定时,李某要求撤回,表示放弃鉴定。

  既然李某放弃鉴定,法院认定了借条的真实性,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连本带息还给刘某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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