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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又倒车碾人 判他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决酿惨剧的男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4月10日,一桑塔纳轿车撞上爷孙俩后,又飞快倒车,再次碾上受伤老人,致其
当场死亡。在众人的围堵中,此车又接连撞上路边骑三轮的太婆和电杆……而驾车的司机,是刚吸了毒又无驾照的19岁少年何羽(本报曾作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羽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6430元。宣判后,何羽当庭表示要上诉。

  19岁吸毒男无证驾车酿惨剧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0日,在新津武阳路上,一位老人邵国安正抱着7个月大的孙女准备过街。19岁的何羽开着借来的车,从彭山返回新津。他刚刚注射了海洛因,而且没有驾照。车飞快朝过马路的爷孙俩冲来,碾过老人的身体,老人手中的孩子掉在了引擎盖上。桑塔纳继续前冲了十多米,众人围了过来,想将他堵住。何羽见状,开始倒车。被撞上引擎盖的孩子滑了下来,一名路人急忙伸出手将孩子接住,孩子才幸免于难。

  此时,桑塔纳再次碾过受伤大爷的身体,大爷当场死亡。何羽还不停车,快速倒车80多米,接连撞倒路边骑三轮车的陈太婆和一根电杆后,才停下来。何羽还想开车逃跑,但由于车辆排挡装置故障,何羽和车上人员弃车逃跑。4月13日,公安机关在新津县将何羽挡获归案。

  法院: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市中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何羽是一个心智健全并具备基本驾驶常识的成年人。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将行人撞倒并碾压,为了逃逸,倒车后再次碾压受害人,并继续倒车行驶80余米后弃车逃逸,已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且造成了受害者死亡,他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程兴林 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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