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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喜欢嗨男子提出分手 万元分手补偿费不胫而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海冰 通讯员 桂美珍 张军丽

  “我前女友趁我不在家,将我工资卡上一万元取走,称这是‘分手补偿费’!”昨日,青山的鲁某来到工人村司法所哭笑不得地说。

  原来,鲁某来自武汉周边县城,独自在江城打拼。两年前,鲁某在公汽上认识了黄
萍(化名),彼此留下了手机号码。经互发短信和多次来往,半年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但经过一年半的交往,鲁某觉得两人在很多方面存在差距,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黄萍时常去歌舞厅“嗨”至深夜,为此几份工作都泡了汤。

  今年10月,鲁某正式提出分手。未料到,黄萍将众亲戚带到鲁某的住所,将鲁某为两人结婚所购置的整套家具全部搬运回自己老家。考虑到两人交往时的情分,鲁某未计较此事,而是更坚决地提出分手。

  上周末的中午,黄萍打电话给鲁某称,好聚好散,想与他谈谈。鲁某答应了。随后,满身酒气的黄萍来到鲁某的住处,但没说几句,就睡觉去了。

  无奈,鲁某只得将黄萍反锁家中,自己出去办事。等他回来发现黄萍已离去,留下一张字条称,已将鲁某工资卡上的一万元工资取出,作为对自己的“分手补偿费”。此后两日来,鲁某不停地拨打黄萍的手机,但均被告知停机。

  对此,法律人士称,“分手补偿费”无法律依据,但采用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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