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砍伤街道两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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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02 南京晨报 | |||||||||
日前,浦口一名女居民持刀将街道正、副书记砍伤,事情缘于半年前与街道发生的拆迁矛盾。 “上午9时40分左右,我看见一名妇女骑着一辆电动车,气呼呼地追赶一辆黑色轿车。”目击居民刘洋说,“大约追出去100多米,轿车停了下来,那个女的跑到轿车右边,用手指着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追问着什么。没多久,那名女子拿出一把菜刀就向他砍去。那个
“砍人的女子是附近村民胡某。”市民李素华说,被砍伤的两人是街道的林书记和陆副书记。 胡母讲述了事情的原委:“5月14号下午,街道城管科到我家说鸡棚是违章建筑。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纠纷,把我家儿子腰和肾脏打伤,女婿左肋骨被打断3根,老头子的手臂也被打骨折。”胡家长子胡宗卫说:“这期间我们为这件事情找过街道,也找过派出所,前后不下20次。”胡家女婿陶庆明说:“我们现在要求很简单,一是街道要支付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二是要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三是街道或者是村里上门赔礼道歉。” 沿江街道城管科有关人士称,胡家确实有3个人被打伤。街道和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他们一直在出面协商,可胡家人提出的赔偿金额实在是太高了。另外,如果要对胡家3个伤者进行赔偿,必须要有伤残等级报告或者写一个申请调解书,但胡家人一直没写。 复兴村村民说,城管打人不对,但是胡某用菜刀砍人更不对。“遇到这种事情要通过法律途经解决。”村民陈某说。 (请报料人来晨报领取信息费) 作者:蒋恒 卢斌/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