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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卖鞭么样办证 市安监局官员:届时将"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56 汉网

  “我想卖鞭么样办证?”昨日上午,这个提问以不同的表述方式,一遍遍涌进问政热线。对此,市安监局副局长石榕一一解答。

  卖鞭办证—

  市政府会公告

  目前,我市各部门正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待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将进行公告。关于销售鞭炮的经营许可条件、办证程序及需要提交的资料会一并公布,有办证需要的市民可据此到各区安监局报名申请。

  申请零售——哪些条件先“打听”

  关于烟花爆竹的销售,国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湖北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 杨明安 刘丰 实习生 陈琴 通讯员 陈爱平 夏凯)

   烟花爆竹

  专营“五统一”

  (记者 徐丹 实习生 张兰情)昨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特别强调:今年的烟花爆竹专营将集中在“五个统一”上。

  据介绍,烟花爆竹的专营,主要是指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规划零售网点、统一标识、统一安全规范的经营,以从源头上保证销售烟花爆竹的品种、质量能够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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