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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想坐牢竟烧山》续闻:流浪老汉曾两次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33 金羊网-新快报

  无户籍,收容所和精神病院拒收留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通讯员李晓琳)11月9日,在龙洞纵火烧山以求进牢狱以解决晚年温饱的李老汉在供词上留下了歪歪斜斜的签名,那是民警教他写的,是他第一次写自己的名字。事发前几天,李老汉因纵火烧山被判刑5年刚刚获释出狱。

  昨日,广州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详细询问后得知,李老汉从2001年开始流浪,曾因生活无着落两次故意纵火,期间更两次绝望自杀获救。

  老汉两度纵火两度自杀

  71岁的李召坤(音)依稀记得自己是湖北人,父母双亡,10岁时他独自流浪到了广东,靠给人洗碗、抹桌子打工糊口。

  1994年,李老汉开始失业,之后一直露宿街头,打工积攒的钱也在2001年花光。有一天,绝望的李老汉来到番禺大夫山森林公园,在一个凉亭里吃完买来的食物和酒后,他拿了一条随身带的绳子在凉亭里上吊,被公园保安及时发现救起。

  随后,李老汉辗转在番禺、沙河、从化、花都的收容所和一家精神病院待了近两个月,均因为没有户籍资料而被拒绝收留,再次流浪。李老汉曾在广州向公安和民政部门求助,也都没有被收容。

  有一天,李老汉又来到三水市的西江边跳江自杀,又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救起。李老汉被民警送到清远市一个“有活干”的收容所。但40天后,收容所的活干完了,李老汉又被送走,流浪到中山。

  2002年5月,李老汉在中山市博爱医院后山首次纵火烧山,烧掉了8亩山林。烧山后,李老汉主动自首。2002年年底,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李老汉被送往高明市监狱服刑,直到今年11月刑满释放。

  将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刑释当天,李老汉坐火车来到广州,求助民政部门要求收容,并向公安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均无结果。11月9日,李老汉来到龙洞广州市福利院再次放火烧山,随后自首,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于11月10日将其拘留。

  昨日,李老汉接受提审时,根据他自供的犯罪前科,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考虑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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