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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刚装修完房主就要收房 房客夫妻泄愤砸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2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11月11日下午,家住南京下关工农新村附近的两对夫妻当街厮打成一团,许多过路的市民感到好奇,纷纷围了过来,费了半天劲才将4人劝开,听了双方的诉说,人们才得知,原来这都是私自租房惹的祸!

  据了解,市民王先生是南京下关工农新村附近的老居民,去年将自己的老宅转租给了张先生夫妇,原本租房协议签了3年,付款采用以年计算的方式。不曾想,一年后房主王先
生突然提出要按月租方式结算。刚刚才将房屋装潢过的张先生夫妇当然不乐意,但毕竟房子是人家的,大家平时关系相处得还不错,心里虽然不痛快但嘴上也没说什么,还是按照房主的意思办了。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房主就提出要张先生夫妇搬出去的要求,王先生想终止与他们签订的租房合同。眼看自己辛辛苦苦刚把房子装修好,自己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就要拱手让给别人居住,气就不打一处来,但又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让王先生再续租给自己住。就在房主来收房前夕,张先生夫妇两人竟对自己装潢好的房子狠下“毒手”,好好发泄了一下自己的愤怒。当房主夫妇来收房,推开房门后,顿时傻了眼,家里到处“伤痕累累”,不光冰箱、彩电、灶具被砸,就连门窗及家中小饰品都没能逃过一劫,统统是“支离破碎,体无完肤”。“天啊!房子怎么被搞成这样!”房主愤怒地吼道。而站在一旁的房客张先生夫妇则冷笑道:“这都是咱自己花钱买来的,毁了它们,那是我们的权利!”双方话不投机,没讲几句,就上演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当街厮打闹剧。随后,两对夫妻被带至四所村派出所接受处理。经过民警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大家相互做出让步,房主、房客都承担了部分损失,一场“闹剧”最终画上句号。

  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的张奎律师。张律师表示,房客夫妇砸房行为显然是过激了,虽然他们花了自己的钱将房子重新装潢过,但法律条款中规定,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房东所有,也就是说房客根本没有权利破坏房屋内的所有设施,房客的过激行为显然违法。张律师同时也认为,房客和房东之间的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不存在法律效力大小的差别。但口头协议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因为它无法在双方发生纠纷或分歧时,比如房东讲租期为1年,房客讲租期为3年时,就面临无法取证的问题了,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口头协议不具备可操作性,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可取可行的做法。而作为房主,私自改变原先签订合同的租期、付款方式也是不应该的。因此张律师建议,承租双方最好在租房前签好相关条款,避免类似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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