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惹事 殴打民警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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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38 中国徐州网 | |||||||||
徐州日报讯(记者段斌通讯员张新建)11月6日,泉山区法院判处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聚众围攻警察的被告人李 有宝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李有宝为广西贵岗市人,今年租住合群新村6号楼5单元602室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严重干 扰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今年5月21日下午,该房屋所有人王某欲将传销人员赶走,双方发生争执。群众拨打110报警 ,经过和平派出所民警劝说和疏导,传销人员离开了闹事地点。随后房主王某将该房屋租给陈某居住。当天晚上,数名传销人 员又回到合群新村,对租住在602室的陈某等人进行殴打。和平派出所民警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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