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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闯红灯“电子警察”锁定违法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44 黑龙江日报

  李进胜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人不承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哈市交警支队根据城市数字监控系统记录的录像成功认定了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人。

  13日1时03分,哈市南岗区嵩山路与汉水路交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MB596
1号红色捷达轿车与一辆黑AP1700号福特轿车相撞。据处理事故的交警孙建新介绍,当时根据现场的情况看,肯定有一方驾驶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进,闯了红灯。通过当时该事发地点的城市数字监控系统的时时录像,清晰地确认了驾驶黑MB5961号轿车的驾驶人刘某驾车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闯红灯引发了交通事故。据了解,自从交警支队电子监控处罚中心运行以来,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成功地为10余起交通事故提供了确凿的录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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