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宰客司机被吊销准营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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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2:36 新闻晚报 | |||||||||
□记者王建慧 晚报讯 今年以来,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对极少数出租司机采取不开计价器、使用假发票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宰客的行为进行查处,有15名出租车司机吊销准营证。 11月9日,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受到违法处罚的两名司机的听证要求,召开了首次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经过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分别对张某和徐某两名司机作出
不服处罚要求听证 今年9月24日晚7:00,沪BX0882司机张某载一位乘客从浦东机场到某酒店,收取乘客393元车费,而计价器显示为93元,在递交发票时,故意将发票上的单位信息和证号隐去;9月26日,沪DM7187司机徐某载一位德国客人,只有11元的车费,却将车停在离目的地50米的地方,用中文叫嚷:200元!当客人索要车票时,徐给了一张租赁公司的手写发票。 城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上述两起案件调查取证后,依法给予吊销准营证的处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两位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当事人分别提出了听证要求。 行政处罚公开透明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分别就事实、拟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法规依据等进行了陈述和申辩。 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一次多收费50元以上或超标准一倍,吊销其准营证”的规定,对张某和徐某作出了吊销准营证,取消客运服务营运资格的决定,并告知其仍持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