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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近日举行 两名“宰客”司机被吊销准营证 今年以来本市已重罚15名“宰客”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00 解放日报

  【案件回放】

  今年9月24日19时许,牌号为沪BX0882的出租车载一位乘客从浦东机场到一家酒店,计价器显示93元,司机张某却收取393元车费,还故意将发票上的单位信息和证号隐去。

  9月26日,牌号为沪DM7187的出租车载一位德国客人,明明只有11元起步价,司机徐
某却故意将车停在距离目的地50米的地方,向客人索取200元车费。当客人索要发票时,徐给了一张租赁公司的手写发票。

  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吴润元)近日,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召开首起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宰客”司机张某和徐某分别被处吊销准营证、五年内不得从事出租客运经营。

  二十余名来自各客运公司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上,司机张某辩解说,自己当时按错了计价器才多收了客人300元。

  徐某则表示,自己已将多收的189元还给客人,且自己生活困难,靠开车为生,请求从轻处罚。

  听证会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质证,通过当事人的调查笔录、相关物证及对酒店服务人员的询问,证明张某并非错按计价器,而是在计价器上多打了“路桥费”300元。

  听证会还确认:徐某在营运中故意不开计价器,接到举报后,迫于无奈才退出多收的车费,他还拒绝向客人道歉。

  听证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一次多收费50元以上或超标准一倍,吊销其准营证”的规定,对张某和徐某作出吊销准营证、取消客运服务营运资格的决定,并告知他俩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城市交通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体现了处罚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对在场其他相关人员也是一次法律教育。

  据悉,近来,在龙阳路地铁站、浦东机场、正大广场等客流集散地,出租车司机采用不开计价器、使用假发票等不正当手段“宰客”的情况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加大查处力度,迄今已吊销了15名“宰客”出租车司机的准营证,同时还告知他们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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