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伤人 女子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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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3:06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邢泉)一女子在住所撞见男友与另一女子发生性关系后,醋意大发,抄起玻璃杯砸向对方女子面部,致其受伤。这一不理智的举动不仅令该女子损失了3900余元作为赔偿金,也为她带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 河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女,44岁,原系本市河西区某老年活动中心清洁员。今年8月3日22时许,余某回到其与男友孙某同居的住所后,发现孙某正在与年轻女子
经医诊断,陈某左侧颧部、颞部五处裂伤,已构成轻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