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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非法接生使胎儿死于腹中 被判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4:4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1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赵蓉 张阿久)一对夫妻为赚昧心钱,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接生;另一对夫妻为使生孩子能省一点钱,甘愿让他们接生,这两对同在宁波象山打工的夫妻,再次上演了一幕悲剧,非法接生的进了监狱,生孩子的这对夫妇失去了孩子不说,大人也险些送了命。

  彭某和胡某是一对在宁波象山打工的湖南籍夫妇,去年胡某怀孕后,夫妻俩很高兴
,但也为高额的生孩子费用担心,于是通过老乡介绍,认识了同在象山打工的“医生”李某夫妇。虽懂得一些医疗技术,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李某胆子也真够大,每当外出接生,都要带上丈夫吴某一起帮忙。李某跟彭某打包票说“这一带的小孩都是我接生的,个个平安,而且价格便宜。”临走还不忘安慰说“大家是老乡,赚钱不容易,到时我会少收点钱的。”

  2006年2月20日零时许,李某接到彭某电话,要她立即前往接生,李某就叫上丈夫携带接生器材、药品等到胡某临时住处,李某2次用庆大霉素、催产素、葡萄糖盐水等配制的注射液,交丈夫吴某为胡某注射。至中午12时许,胡某疼痛难忍,但仍未能分娩,要求两人停止接生,两人收取接生费120元后匆忙离去。见情况不妙的彭某将妻子胡某送至丹城中心卫生院,经医院检查诊断,胡某子宫破裂,胎儿窘迫。医院立即采取剖宫手术,产出的男婴因窒息时间过长,任凭医生用尽所有办法,也无法挽留这个小小生命。

  胡某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腾,体症也相当危险,但经全力抢救,总算保住了性命。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共同非法为他人接生,在接生过程中违反操作规范,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起主要作用,吴某起辅助作用,遂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吴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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