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服务新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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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6: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1月1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张雄) 宁波奉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作用,找准工作切入点,自觉把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衔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奉化检察院在分析受理的涉农案件线索时发现农村职务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举报的对象集中,绝大多数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村两委人员;
为此,奉化检察院始终对涉农职务犯罪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保护和农村金融改革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对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中发生的渎职犯罪认真查处;对贪污、挪用和侵吞农业和农村的专项补贴、专项扶贫资金等犯罪一查到底,用依法查案服务新农村建设。 同时,为形成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合力,有效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奉化检察院还在辖区各乡镇设立了预防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办公室,指定数名干警经常深入农村,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及时收集、整理预防信息资料,形成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奉化检察院还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首先该院针对农村干部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其次,该院到乡、村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和把握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干扰农村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村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最后,注重利用各种时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激发群众举报的热情。 奉化检察院在每个村都建立了联系点,落实村务联络员制度。为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该院探索性地在各镇、街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并在各村聘请村务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村联络员发现村干部违规违纪或未照章办事时,迅速向该院相关部门报告,尽早消除犯罪隐患。通过发挥联系点、联络员的作用,完善了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