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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长当年救过俺的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6 半岛都市报

  本报 11月 15日讯(记者郑成海刘鑫) 28年前在振华路捡到迷路小孩强强的那位热心交警找到了(本报11月12日曾报道)!今天上午,当年曾在沧口交警五中队振华路小队工作的部分老交警相聚在李沧交警大队会议室,强强的妈妈阚女士从交警们带来的一张合影中一下子就认出,现已成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的张增强就是当年拾到强强的那位普通交警。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为民表示,他们将通过这件事,在全市交警中开展爱民教育。

  早在11月11日,李沧交警大队通过本报记者得知,阚女士希望找到当年在振华路捡到儿子强强的好心交警,该大队负责人决定尽力帮阚女士一家完成心愿。

  据了解,28年前,负责沧口区交通秩序的是沧口交警五中队,也就是李沧交警大队的前身。在振华路值勤的是五中队振华路小队。因事情过去已近30年,当年在振华路小队工作的交警们也到了不同的工作岗位,要找到捡到强强的那位交警并不容易。

  根据阚女士描述的情况,李沧交警大队教导员冯立经过多方查找后了解到,当年振华路小队曾在1976年11月和1978年年底分别有两批年轻民警入警。因强强被捡到的事情发生在1978年的夏天,因此1978年年底入警的那批民警基本上可以排除。

  随后,李沧交警大队经过进一步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发现, 1976年入警的那批民警中,符合阚女士所说的“姓张、20岁左右”等条件的民警只有一个。但为了慎重起见,他们决定把当年曾在振华路小队工作的民警们请过来,安排阚女士与他们见面。

  今天上午9时许,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为民带着当年和他一起在振华路小队工作的 5位交警与阚女士母子相聚在李沧交警大队。但遗憾的是,阚女士没有在这 5位交警中找到那位捡到儿子强强的交警。

  随后,民警们找来一张合影。“就是他捡的我儿子!”阚女士指着照片中一位中年人脱口而出。这位中年人就是现在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增强。

  潘副支队长介绍,当年在小队工作的20岁左右的民警一共7人,今天来的就是他们当中的 5位。他说,另外两位交警一位就是现在的张增强支队长,因公务繁忙,未能参加上午的聚会。另一位交警姓王,也临时有事走不开。

  “真是没想到,民警当年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今天看来都很普通,却被市民感恩了近30年!这对我们来说太有教育意义了!”潘为民副支队长感动地说。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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