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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富传销”?末路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1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容县讯 为进一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容县于11月14日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4日上午7时,容县工商局、公安局共100名执法人员兵分三路,以容城城区为重点,对各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居民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检查。共清查出租屋45户,一举端掉非法传销窝点10个,发现来自四川、湖南、湖北、陕西、山西、江苏、黑龙江
和吉林等不同省区的传销人员134人,缴获用于传销的西服14套、化妆品18套以及皮包、传销资料等一大批。对参与传销的134人进行教育遣返。

  (陈波 梁家瑜)

  北流集中力量打击传销

  本报讯 11月14日晚,北流市委、市政府组织政法委、宣传部、工商、公安、房管、街道办等20多个部门、机关单位的120人在城区进行打击传销执法大检查。

  当晚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检查涉嫌传销活动窝点95个,其中有38个无法进入检查,有42个无人居住,有15个点发现涉嫌传销人员居住,对有涉嫌传销人员居住的15个点的物品依法实施了强制性检查,对涉嫌传销人员的相关书刊、手抄记录本、加入传销活动获得的衣物以及生活用品进行了收缴,缴获衣服30多件(套)、皮包20多个、非法印刷书刊和手抄记录本300多份、床上和厨具生活用品一批,检查登记和严肃教育后遣散涉嫌传销人员156人,当即散发宣传资料180多份,检查于次日凌晨1时结束。

  (赖 斌 罗建强)

  陆川昨捣毁6个传销窝点

  本报陆川讯 11月15日凌晨5时30分,在陆川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工商、公安部门联合组成的查禁传销工作组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对县城区传销窝点进行彻底的清查,捣毁6个传销窝点,教育劝返传销人员163人。

  针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日益猖獗的情况,陆川县委、政府下大决心,决心要铲除传销“毒瘤”。于是成立陆川县查禁传销工作指挥部,从工商、公安机关抽调执法人员214人次,动用车辆25台次,以城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为重点监控场所,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强制措施。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综合执法合力,使打击传销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专项行动共捣毁6个窝点,教育、警告、劝返传销人员163人,查扣用于传销活动的西服15套、手提电脑一台、存折6本、银行卡8张、手机7台、提包5只、衬衫2件、化妆品一套、领带盒三盒、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一大批,并没收了一大批传销笔记本、书籍。

  (刘乔芳 罗 钊)

  非法传销获刑7年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通讯员 覃静惟吕洁)日前,河南开封人耿广厂因参与非法传销被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2003年11月,耿广厂来到玉林后,以加入“香港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连锁销售”,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3800元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耿广厂购买1份传销产品,交纳3800元加入传销组织后,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即开始发展其下线,收取非法传销费用,至2005年11月,耿广厂发展下线张某玉等13人,非法经营数额为22.37万元,2005年11月11日,耿广厂的下线张某伟等20多人发现被骗后,将耿广厂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耿广厂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传销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后判决耿广厂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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