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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枪火药裤袋中突爆炸 小学生手被炸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50 中国徐州网

  家长向店方索赔遭到拒绝

  都市晨报热线85800100消息(记者冷凝)13日下午,市民岳先生致电晨报热线,称他儿子中午在一家小商 店里买了把玩具手枪和部分火药,没想到装在裤子口袋里的火药竟突然爆炸,导致孩子的衣服被炸烂、右手被严重炸伤。

  记者接报后迅速赶至位于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商店门前,岳先生向记者介绍,昨天下午1时40分左右,已读小学3年 级的儿子在自己的房间里玩耍,突然听到一声闷响,还没反映过来怎么回事时,孩子就大哭着跑了过来,向父母举起自己血淋 淋的右手。岳先生和妻子非常震惊,立即带着孩子往医院跑,途中详细询问了儿子事情的经过。原来,孩子中午从自己的存钱 罐里取了钱,到小商店里买了把玩具手枪,同时还买了一板与手枪配套的火药,价格是5角钱。买回家后,因父母都在家,孩 子不敢将枪拿出来玩,只是将火药藏在自己的校服裤子口袋里。不知什么原因,火药竟然爆炸了,裤子被炸得漆黑,多处破烂 ,孩子放在口袋外面的右手来不及躲闪,被炸得皮开肉绽,几个手指头上的皮都被炸裂,耷拉了下来。

  医生检查后,将岳先生儿子手上炸裂的皮肤全部剪掉,然后又进行了清洗和缝合。岳先生认为,儿子此次受伤是因为 商店出售的玩具不安全而导致的,因此,商店应该对其进行赔偿。

  商店老板则称,很多孩子买过这种玩具枪都没出过任何问题,另外,孩子并不是在他们店里被炸伤的,无法证明孩子 的伤和他们出售的手枪有直接关系。

  双方协商了很久都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岳先生将此事报警。市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主任称,目前我国禁止出售 带火药的枪械,即使是玩具,对火药的成分也有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向未成年人出售这种商品更是不合法的。 记者潘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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