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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泰山电子城消费者索要发票需个人上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59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14日,哈市黄女士反映,她在哈市南岗区泰山电子城购买了一张相机数据卡,交钱后索要发票时,商家却让黄女士再补加十几元的税款才能给开发票。

  据黄女士讲,几天前她在泰山电子城一楼的一家柜台购买了一张数码相机数据卡,
当时双方谈好价格300元,黄女士交了钱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可对方称,他们没有发票,只有信誉卡,如果开发票需要黄女士再交十几元钱的税款,商家才可以帮助代开发票。黄女士不理解,购买的商品本身就应该含税,而且购买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开发票的税款怎么能让消费者埋单。

  14日中午,记者来到南岗区

泰山电子城一楼的充电器专柜,记者挑选了一款手机充电器,对方称15元钱。记者交款后索要发票时,对方同样称他们没有发票,如果要开发票需要记者再交5元钱税款,他们也是按照商品价格的5%税,否则不能给开发票。而且该业主解释说,他们出售的商品非常便宜,都已经不含税了,所以不能开发票。随后记者称不开发票就要退货,对方又改变了说法,称再给记者减2元钱,就别开发票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该商城的其余几家柜台,询问得知如果开发票都需要顾客自己上税。据哈市国家税务局南岗分局有关人士介绍,商家让消费者交税钱购买发票是不允许的,属于违反规定。如果消费者遭遇此类情况,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一旦查实将对商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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