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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偷了自家钱 伪造现场报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48 法制晚报

  少年偷了自家钱 伪造现场报假案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 通讯员 孟璐)偷了自己家的钱藏起来,然后报警谎称家中失窃。记者今日获悉,小明(化名)被顺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暂不予执行的处理。

  11月14日15时许,李遂派出所接到一个男孩子小明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家中被盗,
丢失现金3500元。可勘查中,民警发现,发案现场虽然很凌乱,但是院墙却没有任何攀爬的痕迹,院门大锁也完好无损,民警在现场也未提取到可疑指纹、足迹。

  最后,小明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小明经常和一些朋友到台球厅、网吧玩,欠了同学300多元债,于是想出了偷自己家里钱,继而伪造现场谎称家中被盗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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